市人社局-关于对《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创业补贴政策
(一)可享受创业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答:以下三类人员在蓉创业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一是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办创业实体的;二是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办创业实体的。三是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
(二)创业补贴的项目有哪些?
答: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的创业补贴包括: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要求的,按原规定执行。
附:成人社发〔2013〕181号文件中规定,毕业5年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本人首次申报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创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3.一次性创业补贴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
(四)创业补贴能否重复享受?
答: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终身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即: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对孵化创业项目或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五)如果要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申请人的身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属于在在校大学生的,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①省内高校的在校大学生。②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党校、自修大学、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校不能享受;③全日制学历。非全日制学生不能享受。
2.属于高校毕业生的,需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①普通高等学校(不限制地域);②全日制(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③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起计算),结业、肄业的不能享受;④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前处于失业状态(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申请孵化项目补贴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才可申请孵化项目补贴:
1.必须要进入经认可的孵化基地内进行项目孵化。经认可的孵化基地目前有两类:一是在蓉高校建立的各种形式的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业平台;二是成都市的市级及以上大学创业孵化基地或经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2.领办人或创业团队负责人是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高校教师领办的不可享受;
3.项目状态为正在孵化。孵化创业项目包括2014年1月1日前开始、目前仍在孵化的项目。已结束孵化的创业项目,不按孵化创业项目补贴申请,可按规定申请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七)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开办创业实体的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1.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开办创业实体的注册登记时间:进行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受聘为农业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以受聘时间为准;开办“网店”的,以在电子商务平台设立登记的时间为准。以上时间均应为2014年1月1日后,不溯及以往。
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受2014年1月1日后时间限制,按原规定执行。
(八)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开办“网店”,申请补贴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答:开办“网店”申请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网站均可查询,包括B2B电子商务平台、B2C电子商务平台、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2.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
3.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
4.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
5.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九)农业职业经理人申请补贴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答:农业职业经理人应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十)创业补贴由谁来申请,提出申请的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1.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本人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团队负责人以团队名义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登记创业主体的,由本人申请创业实体补贴;采用合伙制等方式登记创业主体的,由领办人申请创办创业实体补贴;创业主体为企业的,由法人代表申请。
3.由于省教育厅等部门需要在5月份进行集中审核,因此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的3月31日前提出申请,便于在校大学生在离校前领到创业补贴。
(十一)申领创业补贴向哪里提出申请?
答:区分以下三种情况提出申请。第一种情况,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创业项目和创办创业实体的,请向创新创业平台所属的高校提出申请;第二种情况,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创业项目和创办创业实体的,请向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第三种情况,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请向创业项目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特别说明的是:属于第一情况、第二种情况下高校毕业生提出申请的,需要本人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十二)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地方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的,还需提供基地对入驻时间及孵化情况的证明材料),创业补贴申报表。
2.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团队负责人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在地方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的,还需提供基地对入驻时间及孵化情况的证明材料),创业补贴申报表。
(十三)申请创办创业实体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提供以下材料:领办人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其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十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提供以下材料:《创业补贴申报表》,高校毕业生《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连续3个月的所在地纳税证明(符合相关免税政策的,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一)我是大一的学生,可以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吗?
答: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4〕26号)规定,创业培训已从高校毕业生延伸到所有自主创业愿望强、有一定创业潜力和培训需求的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一次免费的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内容包含:SIYB培训、创业实训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其它促进创业的培训项目。在校大学生需要参加创业培训的,请向你就读的高校提出申请,不需要缴纳培训费用。
(二)哪些机构可以组织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呢?
答:培训主体是已取得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和在蓉高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根据需求情况,制定年度在校大学生培训计划。在蓉高校开展创业培训需经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认证,并按照创业培训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蓉高校年度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规模,不超过本校在校大学生总人数5%。
(三)培训机构或在蓉高校申报创业培训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创业培训补贴申报表、开班申请、学员花名册、考勤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员受训证明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培训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实训合格证书》、机构或高校代为申请补贴的协议。
(四)申报创业培训补贴的流程有哪些?
答:培训机构或在蓉高校向市、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划拨意见。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直接支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
三、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金融扶持政策
(一)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标准是多少?
答:小额担保贷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由财政部门按现行政策给予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
(二)在校大学生申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具体流程怎样操作?
答:1.对已领办创业实体的在蓉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开办“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小额担保贷款申报表、创业实体注册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等有关材料。
2.申报流程:在校大学生向其就读高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高校集中审查并现场确认,由高校交所在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按现行规定办理,由地方政府设立的担保基金提供担保。高校应为申请贷款的在校大学生提供反担保。
(三)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中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开办“网店”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开办“网店”进行工商注册的,提供本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小额担保贷款申报表、创业实体注册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等有关材料。未进行工商注册的,提供本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小额担保贷款申报表、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等证明材料。
(四)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报流程有哪些?
答: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向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进行工商注册的,按当地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现行相关程序办理;未进行工商注册的,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后,按现行程序办理。
(五)高校毕业生创业还能享受哪些创业金融扶持政策?
答: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4〕33号)文件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获得天使投资的,市科技局给予所获天使投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资助。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科技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市科技局按其发生担保费50%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其发生的贷款利息,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30%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一)怎么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答:按照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经信发〔2013〕106号)规定,企业应向市或区(市)县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经信部门出具《认定证明》。
市级认定证明由市经信委委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受理,地址:成都市府城大道399号(天府新谷9号楼),联系电话:87710082-6304。
(二)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哪些高校毕业生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3〕3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4〕33号)规定,市域内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上年度毕业生和异地户籍毕业生)就业,可享受社保补贴。
(三)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标准,给予招用企业期限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底。
(四)申请社保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县级以上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原件;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花名册》、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工资表》(需盖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
(五)申报社保补贴的流程有哪些?
答: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季按参保关系向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递交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材料。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将社保补贴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范围有哪些?
答: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4〕33号)文件规定,本市户籍、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以个体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标准和期限是多少?
答:以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的70%,给予期限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由申报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签字、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个人账户复印件。
(四)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流程有哪些?
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申请人每月初到所在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申报灵活就业情况,填写《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受理初审合格,公示后报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经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划拨意见。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就业服务管理局直接拨付到灵活就业人员的银行个人账户。
六、求职补贴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补贴的范围有哪些?
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残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求职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低保家庭的残疾学生,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求职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高校毕业生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材料,学生证、《残疾证》、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等。
(四)申请求职补贴的流程有哪些?
答:毕业学年开学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残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市属高校提出申请,市属高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公示7天。经市教育局复审后,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财政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补贴人数和每人800元的标准计算,向相关高校下达补贴资金支出预算,由市属高校向学生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