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公告

NOTICE

关于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评估考核通知

2017-01-06 11:31:45.0  来源: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为加强对创业园的综合管理,客观反映入驻企业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评估考核和激励淘汰机制,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将此次考核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对象

  科技园内孵化企业。

  二、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考核内容为企业经济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技术开发能力、企业发展潜力等个方面。评估考核采取量化计分的形式,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标准见附件1)

  三、评估考核组织及方式

  对入驻企业的评估考核采取季度及年度的方式。年度评估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直接做清退处理,年度累计两次季度考核不合格做清退处理,由科技园负责组织考核

  四、评估考核程序

   企业提交材料→科技园组织有关人员审核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评审汇报→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计分→评估考核结果在园区内公布。

  、评估考核结果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含)~100分为优秀,60(含)~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考核优秀的比例控制在入园企业总量的10%左右。

  入驻企业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一)项目进展不正常。企业科研项目没有相应的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一直处于变化中无法确定;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的。

  (二)在园区内未能正常开展工作。企业入驻园区后,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企业用房长期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或占用场地开展与创业研发无关业务的,或私自将经营场所转租(让)、挪作它用的。

  (三)企业人员配备不到位。企业未能按入驻时承诺的人员数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园区内经常只有1名人员驻守的。(四)未能按时向四川师范大学大学科技园上报报表或材料,或所反映的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的。

  (五)入驻企业终止实施创业计划的。

  (六)不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的。

  (七)企业存在违反《四川师范大学大学科技园企业入驻协议》或《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房屋租赁合同》中条款的实事。

  、评估考核结果的使用

  依据评估结果,对年度评估考核优秀的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政策扶持、经费资助等方面予以倾斜入驻企业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在评估考核中不合格,责令其退出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自行撤出设备,清理场地,终止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说明:

  1、此次考核评审需入驻企业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2、电子版统一放入以企业全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各文件名称以相应二级指标名称命名。

  3、纸质版企业评估材料按表中顺序排放,并编写目录,目录前页为企业营业执照。

      4、电子版相关材料提交至3170476853@qq.com,纸质版提交至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八教学楼506室。

  5、材料提交截至日期2016年1月11号。

  

   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

  



附件1:

  企业提交材料清单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财务报表;

  (三)企业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

  (四)企业业绩统计表;

  (五)企业所承担项目资料及合同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荣誉材料的复印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七)运营报告总结

  (八)媒体报道资料复印件

附件2:

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年终考评标准.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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