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科研助理”招聘
为有效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 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科研工作培养人才、促进就业的作用,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四川师大科技园)现公开招聘36名科研助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师大科技园是2013年10月经四川省科技厅、教育厅审批同意而建立的省级大学科技园,是国内西部地区唯一以文化创意、教育发展和科技为主要特色的大学科技园,是四川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企业孵化、创业人才培养及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就业意愿和助研能力的应届毕业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学历至应届本科生。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的科研助理名额为36名,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四、报名程序及联系方式
1.四川师大科技园发布招聘公告后,有意愿的应聘者于2021年7月3日前投递简历至(76145885@qq.com),简历附件名称格式为“应聘科研助理岗位所在单位+姓名”,如“生命科学学院+李伟”,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84764756。
2.科研项目组及所在学院或者科研平台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公开、择优选拔,选拔后的拟聘用名单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3.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四川师大科技园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4.四川师大科技园组织公示无异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工作条件和待遇
1.科研助理岗位由所在科研项目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全保障和社会保障。
2.四川师大科技园统一与科研助理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动派遣方式到各科研项目组工作。
3.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委托四川师大科技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并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确定被聘用者的基础薪酬,签订劳动合同。
4.科研助理的薪酬由科研项目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中筹集,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提供部分经费支持。